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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三审“新规”细化标准应对新形势“瞄

作者: 365bet网页版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1-07 13:18

央视新闻(焦点访谈):近年来,网络一键获取店铺数据、平台寻求低于成本价促销、竞争对手差评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这些行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些不仅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而且阻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引发“周边”竞争。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对这些不合理的“创新”竞争行为进行“针对性”治理。 1993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进行了3次修改,市场竞争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竞争。此次修订,法律条文由33条增至41条,针对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新特点、新挑战,进一步细化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务院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顾问组副组长史建中表示:“数字经济领域防范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已经全面发展。当前,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最典型的形态。在原有互联网文章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专题文章和专题,专门针对平台和数字的文章比重有所增加。“经济增长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许多“创新”商业竞赛不断涌现新形式。大规模的数据采集以及流量劫持、篡改等新的违法行为,极大增加了监控难度,需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进行精准管理。当天,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浙江省某公司举报,通报称,该镇江公司涉嫌通过销售“上传助手”、“配送助手”软件,帮助买家非法追踪浙江公司平台和运营公司的照片、文字、价格等数据。接到举报后,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及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 公平竞争防范处处长邵国兴表示:“涉事公司将该软件出售给其他平台的运营商。这些操作人员利用该生产软件自动创建其他平台上同类产品的图像信息、产品信息和数据信息。这些产品参数将被相应的采购软件运营商使用,这从本质上降低了这些运营商的运营和生产成本。”自2020年起进入互联网服务市场,为买家提供商店文案等技术支持。通过此类软件,买家可以一键复制别人网店销售的照片、文字、信息等内容,直接创建自己的网店销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大大节省了生产和运营成本:“未经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相关数据经营者同意,平台卖家可能会被任意抓获。”上传产品照片、数据等相关信息一键发布a、文字等内容,会妨碍与其他购物平台的公平竞争,侵犯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会扰乱互联网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这是江苏省首例新发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涉案企业追踪互联网数据超过1.6亿条,涉案金额达870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镇江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邵国兴处以53万元罚款。”该案提醒经营者随着电子商务竞争越来越激烈,他们必须依法经营。在获取网络数据时,必须考虑法律限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获取和非法使用数据信息共同维护合法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利用数据技术从事不正当竞争、破坏互联网公平健康秩序的案件不断增多。为此,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禁止互联网领域非法获取使用数据和交易数据的恶意行为,并明确禁止企业利用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从事三类行为。首先,存在强制跳转、恶意卸载等干扰正常运行的行为。 “二是非法获取、使用他人合法拥有的数据,三是滥用平台规则进行虚假交易、虚假评论、恶意退货等打压竞争对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专家顾问团成员孟雁北说。国务院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委员会领导小组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我们都知道数据是市场主体竞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因此,在这次《反不正当竞争法》审查中,我们对数据进行了界定。”如今,网络销售平台上除了‘体量数据’之外,还出现了一种叫做‘体量账户’的现象。为了利用知名度,欺骗消费者,我也用这个名字来称呼它。与非法获取他人数据一样,利用他人账户进行诈骗也是竞争管理反内卷的重点之一。带有产品标签的社交平台和短视频。”所谓的短视频,是在视频下方附上知名主讲人的视频片段,欺骗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是主讲人在销售,但近年来,互联网上却出现了大量的诈骗“妥协”行为。rnet,其中的广告内容和网络欺骗消费者。直接使用他人的帐户、类似的应用程序图标或他人的视频将受到更密切的监控。 《公平竞争法》规定增加“新媒体和应用账号名称、图标等”。经营者对该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网站名称和网页主要部分”。公平竞争是市场的基础,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市场竞争形式也正在发生重要变化。这种不公平的“份额”争夺,不仅破坏产业生态,也破坏公平的市场秩序,侵蚀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因此,迫切需要完善立法,加强针对性监管。今年,一些食品德外卖平台纷纷给予巨额补贴,部分外卖可以“0元”购买,这让外卖市场一时间异常活跃。但与此同时,在许多品牌饮料店,大量加工后的饮料没有收集,造成浪费。不仅产生浪费,记者还发现,订单的增加让很多企业日子不好过。湖南长沙一家快餐店的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例如,售价20元的风味鸡丝面,卖家需要承担6.6元的顾客活动补贴、1.04元的平台费、2.45元的配送服务费。收入预估约为产品原价的一半。如果不加入各大平台,订外卖的客流就会消失,即使做外卖也很难盈利。许多贸易商被迫接受平台的规则体系,陷入困境。平台迫使卖家进行价格竞争并承担各种成本,本质上是“无情竞争”,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秩序,破坏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利润将被挤压到极限,最终可能出现亏损,这可能会导致他们采取捷径,例如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减少数量。 “超低价”的背后是“质量低劣”,外卖产品“数量少、味道差”,EC“假冒伪劣”。看似省钱,实则买的是“劣质”产品。很多中小企业抵挡不住“红线竞争”,逐渐被市场淘汰,形成垄断,让消费者别无选择。石建中先生:“ '内卷' com上访就是低价竞争。当低价竞争瓦解后,必然导致低质量竞争,最终陷入低价低质量的恶性循环,恶化创新发展环境,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要只认为价格越低对消费者越好。低价购买劣质产品,实际上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面对平台价格竞争带来的各种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5月、7月两次约谈相关平台企业。 8月1日,淘宝、天猫、饿了么、美团、京东相继发表声明,承诺消除不正当竞争,抵制恶意补贴,共同促进行业规范有序竞争。那么,新版《预防法》出台后不正当竞争一旦生效,这样的平台就会“定价”。 “竞争”变成非法?答案是肯定的。最新规定直指电商平台价格竞争等行业深层次问题,也正是直指当前平台主导的“牵连”不正当竞争现象。第十四条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暗中强迫或者强迫其低于成本销售产品。这意味着“除非降低费率否则不准流量”的潜规则将很快成为过去。 。孟雁北:“在平台经济领域,平台规则非常重要。数字平台是强大的,平台经营者显然是依赖于大型数字平台,实际上是在建设市场。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专门为数字平台规定了特殊义务。一旦建设了平台和市场,他们就有责任和义务去建设数字平台。”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了七种典型“利害关系”竞争行为,包括非法促销、贸易诽谤、不公平定价、质量不良、平台制定不合理规则、滥用市场力量、不合理干扰市场竞争等类似违法行为。具体来说,非法获取数据、利用他人视频误导消费者、平台强制卖家打价格战等行为都属于“跑马圈地”。新修订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对此类“恶意竞争”行为说“不”,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质,其中提出“大家都要创新,加大竞争力度,促进高质量竞争”。在“内卷化”竞争的情况下,包括价格问题、竞争问题、质量问题等。诉讼和消费者利益问题。想要治理“内卷化”竞争,就必须综合治理。“在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用的同时,还应强化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职能,需要综合施策、综合治理,有效治理‘内卷化’竞争,营造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不断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者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防止因“淹没”而导致“内部消费”。同时,构建健康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系统,也可以为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全面开放的国家统一市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